4.因考生主动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时间、地点、程序等事项将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相应考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原则上为资格复审次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4.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参加面试人员,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江浙沪皖地区500元、其他地区1000元,以交通出行凭证始发地为认定依据)。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录取前,经递补后岗位仍然空缺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报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可在其他岗位面试合格、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5.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苏州市相城区2021年度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选聘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85182039。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选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85182252、85182256;
选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
附件1.苏州市相城区2021年度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选聘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名单.docx
附件3.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苏州市相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