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
5.准考证打印: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邯郸市人事考试网上通知,由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次日09:00-11:30到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医学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综合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教育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幼儿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医学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2.本次考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3.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郸市人事考试网通知。考生应按照岗位条件提供自己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邯郸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综合类和医学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采取试讲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为两个或多个组场,并将该岗位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组场,将来考生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场排序,分别使用拆分后的招聘计划。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则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七)落实岗位
报考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的校医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含其中1个定向招聘岗位),由市教育局按照“县管校聘”有关要求统筹安排并落实具体学校。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以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职业(执业)资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落实岗位、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落实岗位等。
考务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10-3111654(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1115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060123(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附1:邯郸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信息表(综合类).xls
附2:邯郸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信息表(教育类).xls
附3:邯郸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信息表(医学类).xls
附4:邯郸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doc
附5:邯郸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须知.doc
附6:邯郸市202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问题解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