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区统一面试
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区面试内容: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及基本教育素质。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区面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0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区笔试考核合格考生适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
区面试考核结果:拟于12月下旬对外公布,请参加区面试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学校试教考核
区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岗位报名,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组织遴选及考核。
学校岗位网上报名:区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选择具体学校岗位。只能选择笔试报考类别所对应的具体学校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同步报一个调剂意向岗位。
学校现场受理、审核考生材料并组织考核:拟于12月下旬学校现场材料受理及组织考核。学校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务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学校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学校现场受理个人材料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并根据《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附件6)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区笔试占40%,区面试占30%,学校考核占3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且须达到录用标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见《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第一批次)流程及时间安排》(附件7)。
三、其他事项
1、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2、拟录用人员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可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且达到录用标准的考生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时,学校可对服从调剂且通过区笔试及区面试的人员,进行自主选择并考核。
4、本批次拟录用人员(含个人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再次参加第二批次报名。若第一批次区面试考核不合格人员持有多学科教师资格证,申请参加第二批次其他学科报名的,烦请提前致电58836068,须在第二批次区笔试报名结束前两天,提交材料至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经现场审核同意后,方能参加第二批次其他学科报名。
5、由教育集团牵头校负责招聘的岗位,由牵头校办理录用手续。此类教师工作满三年后,须参与教育集团内校际间流动。
6、严格落实各项防疫举措,抓好入口管理和考场管理,通过“随申码”、体温检测把好入口关,落实考场消毒、座位距离等保障措施,确保招考安全有序开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浦东教育网站还将在考前两周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报考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4)
政策咨询(招聘政策):58836068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1326
监督电话:58876592、20742805
附件:附1-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0〕11号).pdf
附件:附2-《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学校自主考核岗位)》.xlsx
附件:附3-《2021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区统一报名岗位)》.xlsx
附件:附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x
附件:附5-学校自主考核岗位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xlsx
附件:附6-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docx
附件:附7-浦东新区公办学校2021年教师招聘(第一批次)流程及时间安排.docx
附件:附8-报考问答.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