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分审查
参选人员在报名的同时需提供加分佐证材料,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人员,视为放弃加分。
(三)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3:1比例以上的(含3:1)职位,直接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优秀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在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如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须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的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遴选总成绩=面试成绩+激励加分
根据报考职位数及遴选总成绩,由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委政府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试用
拟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五)办理调动手续
福泉市教育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撰写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拟调动人员建议,报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核合格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四、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遴选单位及工作人员在遴选工作中出现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职等情形的,按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对涉及前述情形而拟遴选或已遴选的结果无效。
(二)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参考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五、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组长:罗玉兴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韦恩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乔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由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李林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鸿、杨曜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遴选咨询电话(工作时间):8:30—18:00
0854—2226514(福泉市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8:30—18:00
0854—2215317(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