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阅卷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椐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所有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续聘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须提供续聘合同或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多段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还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9)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嘎查村干部”岗位应聘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予以核减或取消。相关旗县委组织部负责代收面试考务费50元,代发《面试通知书》。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四)面试
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嘎查村干部”岗位面试工作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嘎查村干部”岗位单独命题。各旗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工作由当地旗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或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向工作人员登记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6.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报考市直岗位的应聘人员(含“嘎查村干部”岗位)总成绩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报考旗县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在各旗县官方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市直体检工作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旗县体检工作由旗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旗县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嘎查村干部”岗位按照先考察后体检的程序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嘎查村干部”岗位所在旗县组织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未达到3:1比例的予以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数。在考察工作中,对于不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于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面向嘎查村干部招聘的拟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12个月。对于在2021年嘎查村“两委”换届中不能当选为嘎查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或者试用期内工作不力等因素被苏木乡镇党委免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职务的聘用人员,将予以解聘。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旗县组织人社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本简章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嘎查村干部”岗位招聘有关事宜由通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通辽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开鲁县人社局:0475-6212575
奈曼旗人社局:0475-4213400
科左后旗人社局:0475-5212114
科左中旗人社局:0475-3219902
扎鲁特旗人社局:0475-7226445
嘎查村干部岗位咨询电话:0475-8836415
监督受理电话:0475-8836244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20015
附件1:2020年通辽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政府部门).xlsx
附件2:2020年通辽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党群部门).xlsx
附件3:2020年通辽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嘎查村干部岗).xlsx
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