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类岗位采用试讲加面试的考核形式。
(1)试讲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试讲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B类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核形式。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并同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考核成绩与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供的,不予备案。
备案完成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5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政策咨询、监督举报
本公告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招考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664005;联系人:颜老师、谢老师、夏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0523-86664025(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
0523-86880623(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二批)》.docx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