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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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区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特制定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0年10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0日至2002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和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报考指南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江都区教育部门网站(www.jiangdu.gov.cn/jdjyj)、和人社部门网站(www.jiangdu.gov.cn/jdrsj),查询《2020年10月扬州市江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公示公告栏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在江都区教育局确定的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30日09∶00-11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10月30日09∶00-11月4日16∶00;
报名网址:江都区教育局确定网站(www.jiangdu.gov.cn/jdjyj)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并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部门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11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11月7日09:00-16:00重新登录江都区教育局确定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3.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江都区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都区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江都区教育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核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江都区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11月5日12:00;江都区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审核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得超过11月5日16: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江都区教育局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
4.资格复审
笔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江都区教育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5日-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资格复审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招办报名大厅(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8号江都区教育局行政楼一楼,从江都区教育局南院门进入、直走左拐)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如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需要出示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领取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在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江都区教育局人事科21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