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提前进行候考。
(二)面试形式
面试由福田区教育局具体落实,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资格审查预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次日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公告。
(五)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
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招聘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及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批准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可与拟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和体检等环节,均需按要求做好防疫。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5);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考点当地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考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当地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考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为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1.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s://www.szftedu.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
https://www.szftedu.cn/。
(八)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8335;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含北京考点、长春考点、广州考点,共3个表).xls
附件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4: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5: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0年秋季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x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