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测试当天由评委就队列队形口令、田径、球类、技巧四大类编制考题,考生根据试题要求做示范展示。
(3)小学美术学科:考核内容含专业技能测试(占考核分值的30%)和片段教学(占考核分值的70%)。具体考核步骤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120分钟):
考核方式:现场创作命题画。作品规格:油画40cm×40cm至80cm×80cm。国画4尺3开至4尺。其他画种4开至半开。时间:120分钟。表现手法不限,分值100分,所需工具、用品由考生自带。
2.片段教学: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片段教学的内容。考生根据考题,先进行60分钟备课,再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随后进行现场问答。课堂片段教学(含现场问答)与教案稿分别占该项考核分值的80%与20%。
(4)幼儿学科:考核内容含专业技能测试(占考核分值的60%)和片段教学(占考核分值的40%)。具体考核步骤如下:
1.专业技能测试(30分钟):
具体为“唱、跳、说、画”技能测试,每个项目分值15分。其中“唱”为清唱自选歌曲一首(唱歌词),限时3分钟;“跳”为自选一段舞蹈(题材不限,歌曲及播音设备自带),限时3分钟;“说”为现场抽选一个幼儿故事,限时3分钟;“画”为命题简笔画(不上色,作画工具自带),现场作画,限时30分钟。绘画用的8开图画纸等由招聘单位提供,其他材料自备。
2.片段教学: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片段教学的内容。考生根据考题,先进行60分钟备课,再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随后进行现场问答。课堂片段教学(含现场问答)与教案稿分别占该项考核分值的80%与20%。
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考核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按1:1比例参加考核的(含考核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考核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含75分),方为合格。若语文、数学、科学学科岗位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为考核最后成绩;若体育、美术、幼儿岗位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情形的,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先,若片段教学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为考核最后成绩。
(三)教学技能考核指定教材(莆田市2020-2021年度小学使用教材)
小学语文: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温儒敏,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2次印刷);
小学数学: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卢江杨刚,2004年3月第1版,2020年6月第7次印刷);
小学科学:四年级上册(教育科学出版社,主编:郁波,2020年6月第1版,2020年6月第1次印刷);
小学体育:教师用书-体育3~4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耿培新,2014年3月第1版,2020年6月第11次印刷);
小学美术: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杨永善,2014年3月第1版,2020年7月第7次印刷);
幼儿学科: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大班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8月第2版,2018年7月第2次印刷)。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组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招聘单位将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莆田市实验小学办公室咨询电话:0594-2396611,联系人:陈老师,13860957988;
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办公室咨询电话:0594-2768188,联系人:陈老师,13599855956;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办公室咨询电话:0594-2356138,联系人:方老师,1385980711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4-2203069。
莆田市实验小学
莆田市第二实验小学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