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三)教学技能考试使用教材
物理:普通高中教科书物理必修第一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主编:廖伯琴,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地理:普通高中教科书地理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樊杰、高俊昌,本册主编:李秀彬、丁尧清,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核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当天需携带贵学院开具的个人考察材料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体检标准和办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当天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放弃聘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原则上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同时发放聘用通知书(作为今后人员流动及办理入职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联系咨询电话: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0594-2338829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丰美路1055号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351100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E-mail:498044652@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和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共同组织实施。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4-2203069。
附件: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