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6)提供本人获奖证书、相关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本人学术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前往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办理面试复审手续。
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
面试采用结构式面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满分为100分)及以上,低于85分的考生,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试讲等环节,自动终止招聘程序。
(二)试讲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实践教学技能、教学效果等。
面试完成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试讲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入闱试讲,低于1:3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面试不合格”人员除外)。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者,取试讲分数高者,如所有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分数高者入选。
考察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考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学校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放弃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j-edu.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