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伊春市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教师公告【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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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黑教学函〔2020〕230号)的要求,伊春市将组织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我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1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伊春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
5.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要求,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申报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设岗计划。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高校毕业生),申报学科以所学专业为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按其合格证明学科申报),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执行。
(3)已被录取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10月22日在伊春市人民政府、嘉荫县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上同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0月26日-10月30日
2.报名地点:嘉荫县教育局人秘股(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建设街2号);报名咨询电话:嘉荫县教育局0458-2689291、15904582121。
3.报名办法: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初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必须与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其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文科类;报考数学学科的,其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理科类。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黑龙江省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登记表》(附件2)。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