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攀枝花盐边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88人公告【含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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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202.61.89.231/index.aspx、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盐边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cyanbian.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附件1)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0年高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招聘对象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仅面向具有攀枝花市户籍或属于攀枝花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攀枝花市)的考生招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国招考。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8)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盐边县2020年县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17:00时,报名网站:四川人事考试基地(http://www.jdpta.com)。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17:00期间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http://www.jdpta.com),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忘记密码的可查看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常见问题”中的方式予以找回),真实、准确填写《盐边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以专科学历报名的考生,务必填写《报考信息表》中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栏目。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级别、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考生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由盐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除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以外的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一)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2日-11月8日17:00时前登录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减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17:00时的工作时间内到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平层往下一层205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二)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1月27日期间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见附件2),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定为2020年11月28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九部门《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及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考试招聘中,实行以下加分政策:
①对报考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下同),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市内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②对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3)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加分。根据《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持相关证书报考我省事业单位的,执行“优秀士兵”加分政策,另加2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试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还需提供生源地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奖励立功证书原件。以上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10日—11月11日送交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平层往下一层205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