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安仁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内容。
①自行下载并填好《2020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红/蓝底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姓名);
④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生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打印的学籍证明一份;非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带二维验证码);
⑤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⑥凡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安仁县外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考定向招聘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岗位的还需提供安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军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报考定向在职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和中共安仁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面试均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内容。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教师类岗位考察工作由安仁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医疗、医技及护理类岗位考察工作由安仁县卫健局组织实施,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业技术类岗位考察工作由安仁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择岗
需要择岗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和择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安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人社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根据安仁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工作经报安仁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备案后适时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各环节。
⑴考务工作人员行程卡、健康码须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⑵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⑶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前,对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3.参考人员如在笔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医务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5226901;
安仁县教育局:0735-5222792;
安仁县卫生健康局:0735-5221832。
具体岗位政策咨询见附件1《2020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5223530。
附件:
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