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报考硕研起点岗位,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员须于2020年10月26日9:00-29日17:00期间,到拟报考单位现场提交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招聘单位审核合格后,于2020年10月30日17时前将免笔试人员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规划处513办公室。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笔试加分条件及审核。
(1)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已被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当年度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入伍、退役证书、立功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2)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提供笔试加分材料的地点:陇海路工人路交叉口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负1楼大厅。
5.促进文明行为。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但需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时间与地点同笔试加分材料审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有自主招聘权限的事业单位的面试公告在主管委局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发布后,由招聘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其他单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批组织,其中市委党校教师岗位采取教学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之前先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硕研起点人才
(1)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试者本人。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资格确认时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面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委局参加,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增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其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三)面试(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无笔试环节的面试(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有笔试环节的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
1.有笔试环节且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有笔试环节且有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若硕研起点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超出限定比例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加试面试,有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因考察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依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实施意见》(郑发〔2020〕14号),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的相关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奖励。经认定后,A、B、C、D类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二)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经申报后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
(三)人才住房保障。对A、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或提供不超过200平米、150平米的免租住房。对C、D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四)公共服务供给。完善高层次人才日常保健服务,为人才及直系亲属开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绿色通道。更好满足高层次人才子女优质教育需求,就读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提供学位保障。A、B类人才子女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C、D类人才子女根据人才意愿予以照顾。人才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分类给予适当照顾。
九、其它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郑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180721
纪检监督电话:0371-67182179
附件:
1.2020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高学历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