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电子邮件包含的材料或现场报名投递的材料。材料包含:《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学历认证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格式不符、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1号岗位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核,其余岗位考试方式为试教。因招聘岗位为我校重点专业领域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
试教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的最后成绩由试教成绩构成。
2.试教要求。
试教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
试教时间:11月底(具体以学校网站公告的时间为准)。
试教地点: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试教成绩按100分计,试教成绩于试教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公布,试教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四)考核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的对象。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786227(学校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
附件:1.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2.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doc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