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3科,满分共计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其中教育学和教育法规20分、心理学2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期分数计算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笔试后,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3人及以下的学科按1:5的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4-5人按1:3的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按1:2比例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也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审查时验原件、收复印件):资格审查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
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0年12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也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也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体检标准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意见和考生实际情况,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同类教师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限3年,违约责任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合同期满,视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如教师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续聘。招聘人员需服从教师管理相关规定。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2020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经费保障。设置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项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hui.gov.cn/gggs/)上公布。招聘后续内容将在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hui.gov.cn/gggs/)上公布。
招聘教师咨询电话:0552—3040268(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招聘教师举报电话:0552—3010209(龙子湖区纪委监委)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552—2043088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附件:2020年龙子湖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蚌埠市龙子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