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现就业情况、是否在校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信息等)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
(4)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教学能力测试
教学能力测试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成立由5-9人组成的测评考官小组(考官全员外聘,由接受委托的专业招考机构从考官库随机抽取),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进行测评,要求应试者使用普通话参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要求全英语教学。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为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2019—2020学年人教版高中教材。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75(含)分以上,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3.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每位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测试完毕当场宣布个人的测试成绩,测试工作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及其排名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5.根据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2名以上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时,由考官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一场加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1.体检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在体检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3.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在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及排名、招聘岗位等信息。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安排上岗,聘用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定岗、合同鉴证、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
1、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灵丘一中对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五年的服务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结果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监察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公开招聘领导组、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监察组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地点:灵丘县教科局三楼人事室
咨询电话:0352--8522791
监督电话:152342096961302808779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doc
2.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doc
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