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聘者在现场报名时如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交验,但需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
应聘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条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采用说课方式。面试结束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确认。
(五)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
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武鸣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六、其他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武鸣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1)招聘学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2)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0771—6220045。
2.监督电话
(1)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8511;
(2)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1-6222413。
附件:附件.docx
1.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岗位计划表(自行下载)
2.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