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及组织
(一)考核方式
1.考核前,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核方式:所有岗位采用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二)考核安排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律不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学院门户网站公示。公示内容为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应届毕业生未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解聘证明或调出手续,以及在学院规定时间内不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6501083
联系人:易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2-66501191
联系人:班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83236078。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