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实操为实际操作测试。实操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具体时间、地点、方案另行公告。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和实操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蚌埠市人社局组织人事科(蚌埠市曹凌路789号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1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加分时提供以下原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
笔试+实操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实操成绩)÷2。
设定(笔试+实操)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合成成绩达不到75分或有一科(指《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实操)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笔试+实操)合成成绩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实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笔试+实操)合成成绩未达最低规定分数线而不足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实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原件以及笔试准考证、从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的《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审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无生授课的形式,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实操)合成成绩÷1.5×60%+面试成绩×40%。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实操成绩、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顺序高低排序。若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适时组织递补,递补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每个阶段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聘用制度,首聘期3年,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宜
1.未尽事宜由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950(蚌埠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0232(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52--3125632(蚌埠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蚌埠技师学院(蚌埠科技工程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