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条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考核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1.教师岗考核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面试考核。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测评考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所必需的基本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和思维、应变、协调能力等;第二阶段进行统一试讲或说课。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或说课成绩×60%。
2.成都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教育信息化应用”岗考核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第二阶段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招聘单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合格成绩不低于60分。
4.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以划定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
5.考核总成绩共计100分,6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同一岗位考核人员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考核的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考核成绩待考核程序全部结束后,由招聘单位负责告知。
(四)体检。考核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最多递补一次。
(五)考察。考察按《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规定,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六)公示。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市教育局将进行逐一查核,并根据查核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七)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招聘信息、过程、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公招工作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监察局派驻成都市教育局监察室,028-61881680。
七、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市教育局在官网告知或由各招聘单位告知。因报考者不作为或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各环节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教育局无关,特此提醒。
(三)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可拨打成都市教育局(028-61881683)或所属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本方案由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成都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成都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