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面试)前,考生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一)资格复审
通过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的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审核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若有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点
(1)南京师范大学
初定时间:10月24日09:00-14:00。
(2)陕西师范大学
初定时间:10月30日09:00-14:00。
(3)北京师范大学
初定时间:11月6日09:00-14:00。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把握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同一职位代码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由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选岗确认工作单位,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吴江区教育局根据选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wj.gov.cn/)“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九、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新录用人员为非本区户籍且在本区无住房的,由选聘单位提供住宿或给予定额租房补贴。定额租房补贴标准:聘用后3年内每人每月博士研究生800元、硕士研究生600元、本科生400元。
(三)录取人员选岗后须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跟岗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3981968,工作举报电话:63950942,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81951、63981953、63981967、63981971。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2021年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xls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