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在进入考场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延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准考证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并按程序退还笔试考务费。中高风险地区来延返延参加考试人员或报名时选填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报考信息中误选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依旧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选)聘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1:3的岗位,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选聘的,须提供《2020年延安市市直部分学校选聘教师推荐表》(附件3)。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考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选)聘全过程,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分为备课、讲课、答辩三个环节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网站公布。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比例设置
招聘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选聘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为降低对县域教育发展影响,本次选聘对各县(市、区)选聘教师的数额适当进行限制,同一县(市、区)选聘不得超过2名,同一学校选聘不得超过1名。如有超过的,同一选聘岗位的按选聘综合成绩排序;不同选聘岗位的按选聘岗位综合成绩结合选聘岗位计划数权重排序;若还无法取舍,按延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延安市实验小学语文、延安实验小学数学、延安枣园小学英语、延安实验小学英语、延安枣园小学科学、延安枣园小学心理、延安小学信息技术、延安枣园小学体育、延安实验小学美术岗位顺序确定,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替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3.自愿放弃的;
4.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二)聘用
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文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招聘文件和招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相关手续。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选)聘人员均要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和参加其他单位公开招(选)聘(录),未签订聘用合同人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选)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选)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选)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2.本次公开招(选)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911—7090802
报名网站及技术咨询: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0911—7092304
延安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1.2020年延安市市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