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报考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本县县城,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将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和曲周县人社局公众号公布,请及时关注。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各岗位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后一周内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户口页,配偶是邯郸市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等(如岗位有要求);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
(5)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本县县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将在将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和曲周县人社局公众号公布,请及时关注。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题本及面试备考内容于面试前三天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布,同一岗位公布5道备考题目,考生面试当天现场不备课,由评委面试当天现场从公布的5道题中抽取本场次的面试题目,同考场同岗位面试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三天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面试打分。采取现场说课、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该生的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曲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采用蛇形分组法的各小组,按分组招聘名额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县政府网站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小组内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环节结束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入选校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八)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九)公示
选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曲周县人社局审核并报曲周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及未按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0310-8858931(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310-8858505(曲周县监察委)
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