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应聘小学语文A、小学数学A岗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2020年10月17日前落户东明县)。
(5)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2020年10月17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须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4、5、6、7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2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3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名岗位+姓名”。
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拟参加面试前,现场照相再次录入信息。
(三)面试
1.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有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一次性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情况的,一次性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选岗和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岗位招聘计划超过1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县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编办、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应聘岗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否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见附件4、附件5)。
4.政策咨询电话:0530-7228280手机:18366092739
举报监督电话:0530-3909016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附件下载.zip
1.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岗位计划
2.2020年东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3.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doc
4.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5.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