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县教育和体育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执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梁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服务和待遇
(一)我县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县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的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球TOP2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县财政3年内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对42所“一流大学”98所“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县财政3年内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梁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县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对进入“优才计划”面试的人员,引才单位可凭票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每人报销不超过1000元。
八、其他
1、如现报名单位发生变更、撤销、合并等情形,按流向的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未尽事宜,由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7368759
附件:附件下载.zip
1:2020年梁山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和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3:2018-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名单.doc
4:报名须知.doc
5: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doc
6: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梁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