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方式:试讲(或说课)。
3.面试内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面试人员公布。2020年10月21日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将面试合格人选、入围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
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公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政策的,博士拟聘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硕士拟聘人选报市人才办备案。
(八)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招聘单位官网、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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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