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当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引才名额,按照各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引才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核
考核由引才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引才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引才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引才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更改)、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引才招聘江安县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待遇和管理
(一)按《江安县人才引才激励政策十条》享受江安县人才引进政策。
(二)享受安家补助和岗位激励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紧缺急需专业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10年内每月享受人才岗位激励奖2000元;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紧缺急需专业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8万元,10年内每月享受优秀人才岗位激励奖1000元;非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10年内每月享受优秀人才岗位激励奖500元。
聘用当年,安家补助和10年岗位激励奖合并计算,一次性发放。
考核招聘到江安县人民医院、江安县中医医院的人才,另外可享受用人单位的人才政策。
(三)在江安未购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配偶愿意来江安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配偶调动,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五)在江安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基本违约金5万元。未满5周年辞聘解聘调离江安县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安家补助。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四、咨询联系方式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杜老师,联系电话:18308111650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老师,15181130183
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陈老师,联系电话:18048769277
江安县人民医院:杨老师,联系电话:13990944127
江安县中医医院:罗老师,联系电话:15760079898
附件:江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引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情况表.docx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