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考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详见准考证)。
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若出现笔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1.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成绩再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2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
2.单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以及州广播电视台出镜记者、广电技术岗位的,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3.单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等额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进入下一程序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复试方式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3.资格审查权限及内容。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意见,“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考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教、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州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教师、医疗卫生、广电出镜记者等特殊专业人员需采取其他方式面试的岗位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若出现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成绩合成
(一)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二)单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单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笔试加面试的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单需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单需笔试的岗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州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如考察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体检环节已递补的,则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递补的,可等额递补1次(如无符合递补条件对象则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3.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4.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743-8713162
考务咨询:0743-8222104
附件1 2020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3: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