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资格初审有关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3)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初审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初审时递交工作人员,作为后续书面审查的依据;
(4)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书面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通过书面审查方式进行,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书面审查组,根据引进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逐项内容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扎赉特旗政府网(http://www.zltq.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准考证》。
(三)评估
1.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教育局制定评估方案,由教育局组建“引进人才专家评估组”分类进行笔试、面试评估,笔试评估占40%、面试评估占60%。
2.笔试评估科目为高中层次专业教材,面试评估方式为讲课,均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评估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同一个岗位的应聘人员安排在同一个评估组,并使用同一套评估专业测试内容。
3.笔试、面试评估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扎赉特旗政府网另行公布。引进人才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现场评估的视为自动弃权。引进人才计划内末位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评估成绩高低录取。
4.评估公示后,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局人事师资股递交人事(学籍)档案。
(四)体检
1.体检工作分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在指定医院进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岗位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扎赉特旗内拟引进人员统一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当地公安机关函询。
3.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列编注册手续;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所空岗位在该职位参加评估人员范围内按照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按照有关规定,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所有拟引进人才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5.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限内可以在本旗内调动工作岗位,但不能调出旗外。
6.引进人才计划汉语授课考生按评估总成绩高低选择应聘学校,末位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评估成绩高低选择应聘学校,如面试评估成绩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选择应聘学校。
四、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联络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要服从扎赉特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要求。
(四)本方案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
1.扎赉特旗教育系统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补招岗位表.docx
2.扎赉特旗教育系统2020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扎赉特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