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教师招聘 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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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师资整体水平,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内高层次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和浦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ukou.gov.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0年10月10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者需使用本人邮箱将报名材料以“本人姓名+招聘单位+应聘学科”命名,发送至邮箱596879076@qq.com。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若次日没有收到邮箱回复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收到(邮箱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3.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2)、《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2)个人详细简历;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省级特级教师或省辖市最高层次学科名师证书以及能够证明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所取得成绩的其他材料;
(4)本人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需附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除附件2、附件3和简历外,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交扫描件。招聘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调整或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学校紧缺专业情况,结合实际用人需求,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招聘岗位总数内适时调整各岗位需求人数或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和核减情况,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和浦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网上初审通过后,招聘主管部门将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复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