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宣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云南教师考编群,群号:613769248,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做好宣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宣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做好新冠肺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笔试的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需按规定取消或递减招聘计划,或者调整面试比例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面试。
(二)免笔试的岗位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2020年9月27日下午17:30前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宣威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需按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调整面试比例、等额面试或要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后续招聘程序,岗位变动情况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1.报考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讲课(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给定的课题备课、讲课。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
2.除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二)面试内容
1.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宣威市现行高中教材(教材统一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现场提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占综合成绩的50%。
2.除宣威市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前入闱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其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60%。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立面试考场,按要求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备考室、医疗、后勤相关服务,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