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组织及实施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科研业绩材料须提供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核程序
考核方式为面试与试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面试与试讲,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将通过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性、教学科研能力、职业发展等方面。面试与试讲成绩均当场告知。面试与试讲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满分100分)。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侧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招聘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学历、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须与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我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67
联系人: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联系人:邱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