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所有材料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原件。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10月17日,如有变化,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无任何笔试、面试辅导。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普通教师。普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问答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所占分值比例为40%和60%,面试总分为100分。问答和试讲时间共20分钟,其中5分钟在备考室准备,15分钟在考场作答。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水平、教案设计、教学环节设计、对课程的把握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题目根据招聘岗位统一确定,试讲题目面试前提供给考生。试讲时要求必须粉笔字板书。
(2)书法教师。书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家考察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专业理论水平、专业创作水平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
(3)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5分钟在备考室准备,5分钟作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基础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审查、组织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办公楼1321房间
联系电话:0531-89709877
传真:0531-89709766
电子邮箱:rs9877@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sduc.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