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其他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能够证明专业水平的最高获奖或荣誉证书)。
注:报名表和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以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为准)达不到1:3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考生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谈和面试
面谈、面试时间:9月27日资格复审通过后面谈,下午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9月28日组织面试。
1.面谈。按招聘岗位组织现场面谈。根据面谈情况及申报资料作出综合评价,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谈满分100分,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以指定医院体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9月29日组织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各岗位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初定在2020年10月。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均须提前通过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申领“浙江健康码”,并在参加现场审核前一天如实填报《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4),进入现场前交现场工作人员,未提交者不允许参加现场审核。
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要服从工作人员亮码、测温、引导,避免人员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间隔。浙江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后方能进入现场审核或考点考试。
3.国(境)外入境考生、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向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4.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省、市防控办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六、有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七、其它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规定时间内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我市有关人才政策。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五年每年2万元的安家津贴或3年内在嵊首次购房的给予购房款15%最高不超过25万元房票补贴;“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享受五年每年1.5万元的安家津贴或3年内在嵊首次购房的给予购房款12%最高不超过20万元房票补贴。
5.新聘用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大学专科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6.嵊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30208(人事科)。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8.为接受社会监督,嵊州市教育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0575-83278265(党建科)。
9.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政务公开”-“教体局”公布。
1.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型专业教师计划
2.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型专业教师专业要求
3.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考生健康申报表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