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1.现职教师的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面试和笔试;应届毕业生的考试包括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面试。
2.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类人员的考试方式和内容详见附件2-3。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和面试均设合格分数线,考试综合成绩不满60分不予聘用。
区教育局根据各职位应聘者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
(三)体检。
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进行。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方式可采用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方式。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分配到公办幼儿园、星海青少年宫任教,考生报考则视为服从分配安排。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区教育局可视实际情况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接收手续。
1.对确定拟聘用的各类人员,区教育局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接收和聘用手续,并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属下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2.应届生若未能于2021年12月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有关政策规定,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被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通告,认真对照本招聘通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通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本次招聘的最终审核权归番禺区人社局,凡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聘用。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达80%以上),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以及相关专业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
(三)考试的时间安排均为初定时间,在考试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中各项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公布。因没有留意考试通知而错过考试时间的由其本人负责。
(四)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持职称改革前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的社会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办理职称过渡手续,否则,不能聘用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
(五)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在编在职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若为广州市外户籍的人员,聘用时需办理广州市入户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九)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自动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符合临聘教师条件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十)本招聘通告的解释权在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十一)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11室
邮政编码:511400
咨询电话:020-84642021、020-84641661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联系人:钟老师、李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84692605、020-84638632
投诉电话:020-84641671、020-84641683
附件1:2020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xls
附件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现职教师).doc
附件5: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应届毕业生).doc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