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考相同岗位的拟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聘任单位,若成绩出现并列参照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办法执行。县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到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落编手续,编制落到相应的高中和县城中、小学。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员管理
(一)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81号)中“县域城镇学校招聘的新教师5年内必须到乡村学校任教2年”的规定,县城初中、县城小学招聘的教师上岗工作满3年后,需到农村初中、小学支教2年,报考相同岗位的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支教工作单位,若成绩出现并列参照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办法执行,支教2年结束后,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高中招聘的教师直接上岗。
(二)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招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一)符合免收报名费人员须携带县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免费确认。
(二)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报名结束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本公告中关于学历、年龄、资格、符合加分政策等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含当日)。
(四)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gzy.gov.cn/)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参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报考人员须从考前第14天开始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及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要及时报告肇源县教育局。报考人员要按照要求下载《肇源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健康监测卡》(附件4)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并认真填写。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交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卡和承诺书,视情况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得参加考试),测温正常且本人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入场考试。其中: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考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在考前14天返回肇源县居住,按规定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核酸检测,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
2.从国外、省外返回的考生,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
3.在肇源县的考生,须保持考前连续14天健康码绿码状态。
4.考前连续14天在肇源县居住生活,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参加考试。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肇源县教育局将及时在肇源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七)本公告由肇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82352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