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面试(或实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及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
8、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要求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三)笔试加分
1、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限迪庆户籍应聘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2、根据《迪庆州青少年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暂行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符合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迪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截止时间10月26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综合成绩: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笔试成绩带入面试,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八、体检
1、体检分别由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2、体检执行相关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考察
1、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2、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只递补一次。
十、聘用
(一)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维西县及香格里拉市部分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市人社局按照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分配。
十一、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应试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三年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考试监督组全程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网站: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岗位表会有细微调整,所以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岗位表,对照岗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
(四)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应聘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应聘人员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迪庆州人社局0887-8226003;
2、香格里拉市人社局:0887-8222722;
3、德钦县人社局:0887-8412002;
4、维西县人社局:0887-8628879.
(二)监督电话:0887-8226003
附件:
附件1:《2020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