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数量与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依据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当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时,笔试、面试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全部进入体检。
个人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较早的;户籍或生源地为本县的;出生时间晚的。
体检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
体检、考核期间主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以及后续环节不同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组织递补。
(八)人员管理与待遇
1.人员管理。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聘,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所聘用人员列县教体局下属中小学全额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锐 政府代县长
副 组 长:魏云海 政府副县长、清西陵管委会主任
赵广鹏 政府副县长
张同峰 政府副县长
成 员:赵合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卢庆董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柳照杰 县委编办主任
贺宝来 县财政局局长
许俊良 县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长卢庆董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陈立国、县人社局于建海、财政局苑国增、编办刘矩、教体局何国海兼任。具体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审查、面试、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特别提醒:1.请考生随时关注易县政府网发布的招聘信息及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应聘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通知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12-8228059(人社局) 0312-8856219(教体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