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兴隆县政府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资格审查当日前14天记录)、《健康状况承诺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小数点四舍五入)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遇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教师基本必备的几项核心技能、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兴隆政府网站公布和在政府门口张贴。
5、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按所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依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表》(见附件)需考生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政审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根据招聘方案,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生填写《2020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查询”结果,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对不按规定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政审结果在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适时发布。
(六)公示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政审情况,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兴隆县政府网站、县政府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管理
(一)聘用程序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教师,在规定时限内无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教师实行“政府购买”、“局管校用”、“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教师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三年,期间不得申请在系统内部调整工作。
县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办理工资审批等相关手续。
(二)待遇
1、招聘教师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聘参考正式在编教师相关政策执行。
2、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被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前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解除劳动合同。(若试用期内国家未如期组织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考试,由用人单位与其约定取证期限并写入劳动合同,若未如期取得,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高考防疫及组织实施等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进行。
九、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实施方案由兴隆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052759
附件: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