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兴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兴隆县教育和体育局。资格复审时间在兴隆县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2.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连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资格审查当日前14天记录)、《健康状况承诺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按照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兴隆县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为准。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兴隆政府网站公布和在政府门口张贴。
说课教材为2020年高中现用教材:语文(必修一,人教版)、数学(必修一,人教版)、英语(必修一,人教版)、物理(必修一,人教版)、历史(必修一,人教版),化学(必修一,苏教版),生物(必修一,人教版),政治(必修一,人教版)、计算机(必修一,地图出版社)。
4.总成绩合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面试组织。考生分报考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人数较多的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照下列次序确定人选:①户籍、生源地或配偶户籍为兴隆县,并列人员中同时出现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为兴隆县情况的,按本人户籍、生源地户籍、配偶户籍次序录取;②笔试成绩高者;③烈士子女或配偶;④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师范类院校优选录取);⑤教学工作经历较长者(教学工作经历相同的,按高中、初中、小学教学经历长短次序优先录取)。以上条件都相同时,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审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根据招聘方案,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生填写《2020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政审表》,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居住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查询”结果,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对不按规定参加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政审结果在兴隆县政府网站(http://www.hbxl.gov.cn/)适时发布。
(八)公示
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政审情况,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兴隆县政府网站、县政府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承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前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若试用期内国家未如期组织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考试,由用人单位与其约定取证期限并写入聘用合同,若未如期取得,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有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招聘方案》组织实施。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的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2020年高考防疫及组织实施等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县2020年高中教师选聘工作安全顺利、平稳有序进行。
八、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本实施方案由兴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052759
附件: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