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5、核定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核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笔试、总成绩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体检
根据总成绩以各学科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依次递补。
7、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员。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要求审查报考者的档案材料。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考核人员在一周内完成,依次递补。
8、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时,试用期为1年;有就业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0、分配原则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其他
1、在试用期间要参加新教师培训,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
2、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考评胜任教师工作的,按期转正,享受同等人员同等待遇。
3、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
六、组织纪律
聘用教师工作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大事,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务必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招聘高中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附件2:《2020年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