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9月13前学校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试)环节。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测评(面试)
①面试方式:面试成绩100分,其中讲课70分、答辩3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者在现场抽取面试序号,按照所抽取序号进行面试。讲课环节——根据面试序号和现场抽取讲课题目,在指定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25分钟)。然后,依序进入讲课室讲课,讲课时间12分钟。答辩环节——应聘者根据学校公开选聘专家评审组专家的提问回答问题。答辩时间为3分钟。
②面试时间:2020年9月14日上午。
③面试地点:唐山市开滦第二中学东校区。
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9月中旬,测评(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答辩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985、211学校毕业,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9月中下旬,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
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及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因升学等其他原因迁出地的村(居)委会及其户口原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与拟聘用人员面谈。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9月中下旬,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唐山市开滦第二中学橱窗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可打电话咨询(15383053150)。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唐山市开滦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唐山市开滦第二中学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