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科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四)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的选聘顺序: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最先取得学历较高者→优秀毕业生→面试成绩高者。
(五)注意事项:属“现在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本学科教学岗位且累计代课3年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到35周岁”的报考人员(即31~35周岁的),在简历栏标注“代课教师”,并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在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本学科教学岗位的3年代课证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教师补充招聘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eeafj.cn/)。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0年9月7日(系统开启)~9月11日(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二)面试、上交材料的时间
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随带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网报的报名表一份,到漳平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漳平市下水洋路18号),逾期视同弃权。联系电话:0597-7532452。
具体时间待省补充招聘报名成绩公布后,查看漳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三)体检地点、时间:具体医院、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公示、聘用、待遇
1.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2.公示。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选岗位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愿选岗。招聘的新任教师必须在我市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
4.待遇。招聘的新任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它
1.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规定,凡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今后需参加高校组织的相应学科本、专科4~6门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3.招聘到农村教学岗位的新任教师需在农村教学岗位服务满三年,方可参加城区学校遴选考试。
漳平市教育局中共漳平市委编办漳平市人社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