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13日,到滦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和内容:采取面试(备课、讲课)的方式,考试时间为8分钟,试讲6分钟、答辩2分钟,满分100分。报考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为与所报考学科相对应的现行五年级教材内容,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试内容为现行幼儿园大班教材内容。
3.考试要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同时提供考前7天内加盖检测单位公章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成绩:由评委现场赋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结束的第二天,在滦州党建网、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考试成绩。
(四)体检
1.考试成绩公示后,按照招募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集合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在滦州党建网、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审核
体检结束,由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审核本人档案、违法违纪情况等。
(六)录用
对体检和审核合格人员通过滦州党建网、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拟录小学教育服务志愿者岗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后与滦州市就业服务中心签订《教育服务志愿协议书》,协议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自动放弃的在本岗位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应届毕业生从签订协议起一年内不能取得符合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协议自动终止。
滦州市教育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本次招募的教师在我市其他公办学校进行调剂。
六、相关事宜
(一)面试、体检各环节,考生均须提供考前7天内加盖检测单位公章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未参加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体检或审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签订协议致使拟招募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录用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末位成绩并列的请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募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募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七)对于方案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八)招募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70。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滦州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315-712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