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取得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教师资格证书,或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积分多者优先;若积分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方式确定人选)。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全部进入考察范围,但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积分:⑴获得奖学金的,按国家级计3分、校级一等计2分、校级二等及以下计1分,励志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奖学金不计分。⑵参加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省级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⑶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按省级计3分、校级计2分;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等称号的,按省级、校级、院系级分别计2分、1.5分、1分。以上三项每项只取最高分计。
心理咨询师或心理辅导教师资格证书计3分。
五、考察体检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聘用人员在莱西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
(三)其他招聘事宜,请关注莱西教育网(http://www.laixi.gov.cn/n67/index.html)。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484316
监督电话:0532-81879595
附件:1.2020年青岛莱西市教育系统面向部分师范类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表.doc
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