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务岗位服务人员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考题类型分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五类;出题范围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内容;国家基本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年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历史、地理、生态常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计算机操作应用基本知识,会计电算化应用操作及与本次招聘岗位有关的其它内容等;应聘人员根据范围自行准备。
(3)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在1:1.5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分数线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受比例限制。
2、面试
(1)保教服务人员
面试采取模拟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弹钢琴、唱儿歌、简笔画及少儿舞蹈等),满分100分,面试规则和时间根据需要设定。
(2)财务岗位服务人员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素质(包含职业形象、素养及语言表达等)占70%,专业能力(计算机及会计电算化应用操作)占30%;面试规则和时间根据需要设定。
(五)总成绩
考试内容为笔试、面试二项,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日期及时间根据安排在报名微信群内另行通知。
(六)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按照比例核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考察按规程不公开实施,对考察事项及被考察人员信息严格保密,确保考察成绩公平公正,考察满分100分(考察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的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面貌、应聘动机、思想道德、家庭及社会关系、工作及学习表现、专业能力及素质、受表彰奖励情况、个人征信等方面,并确定考察得分。考察成绩低于60分的终止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保教服务人员;考察时间及所提交资料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完成,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和幼儿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应聘资格,空缺按总成绩排名递补;应试者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报告由我公司统一领取存档,体检结果实行保密管理。
(八)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保教服务人员,由我公司通过公众微信号和本次招聘微信群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保教服务人员暂缓聘用,进行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对检举人提供的线索无法核实或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存在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或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保教服务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为5天(40个课时),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含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培训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
(十)聘用上岗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确定为聘用保教服务人员,由我公司下发聘用决定,办理入职手续,外派上岗。分派根据服务岗位需求的原则,不服从分派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招聘工作结束后,空缺岗位人员不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劳动保障
1、保教服务人员《劳动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可根据服务外包单位需求及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签。
2、保教服务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招聘要求或经考核不适应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3、我公司依法为保教服务人员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缴纳“社保”(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保”中涉及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本人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4、本次招聘保教服务人员第一学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2200元,第二学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2500元,第三学年每人每月应发工资2800元。
十、日常管理
保教服务人员由我公司(外派单位)和彭阳县教育体育局(服务外包单位)双重管理。在外派服务期内严格考核,对不服从管理、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和拒不履行工作义务的保教服务人员全程淘汰。外派服务期内可根据服务外包单位工作需求进行岗位及职责调整。
十一、应聘须知
1、应聘者不遵守本次招聘规则、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不按规定或按时完成招聘程序、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不服从我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招聘组织管理或要求、不接受安全和作弊检查、不接受报名微信群内实名管理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言论及网络舆论,通过违法串联、集会、上访等形式干扰破坏招聘秩序或威胁、辱骂招聘工作人员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被聘用时未与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存在其它影响聘用情形的,终止或取消拟聘用、聘用资格。
5、应聘者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6、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各项程序,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工伤范围,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时间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属个人自愿行为,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8、应聘者须关注“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实名加入“彭阳县保育教育服务人员招聘”微信群,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及通知,如不关注或不及时获知群内相关信息(通知),造成延误等后果自负。
9、应聘者在招聘任何环节均有权决定放弃应聘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承诺书”,应聘者在被确定为拟聘用或聘用人员后有权放弃拟聘用或聘用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拟聘用或聘用资格承诺书”。否则,公司将取消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10、应聘者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拟聘用、聘用资格的,均被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十二、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现场审核办理,并填写《应聘报名表》。
2、报名期限:2020年9月1日(星期二)-2020年9月4日(星期五)。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星期五)14时整(超过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再受理报名或接受提交的任何资料)。
3、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地点: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彭阳分公司(彭阳县南环路栖凤小区29号楼5号)。
5、咨询(检举)电话:0954—7011123。
6、报名须提交、提供的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
(3)毕业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及网上自行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报名)。
(4)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5)财会人员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需提交,可提交取得的其它资格证复印件1份;
(6)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
(7)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1份(JPEG格式);
(8)学位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失业证等自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均按照上述证件要求复印提交;
(9)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书(件)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返还本人;
7、报名费用: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后不予退还(为助力脱贫攻坚和落实“稳就业、保就业”举措,符合招聘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和应届毕业生凭有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8、特别提醒:
(1)报名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完全了解和正确理解《招聘公告》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参加应聘。
(2)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证明、照片,提供的证书(件)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复印或提交提供)的不予受理。
(3)报名时提前计划安排好个人事宜及时间,报名结束后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培训等程序集中开展,具体日期及时间随时根据安排在报名微信群中通知。
(4)本次招聘由我公司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公告》规程和招聘规则执行,全程接受服务外包单位和有关部门监督,应聘者根据本《公告》中告知的考试出题范围和面试要求自行复习参加笔试及面试,不要听信“考试或面试培训”和所谓“走后门、托关系”等谣言,谨防有人借机敛财,使应聘者上当受骗。
十三、本次招聘负责单位
本次招聘由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