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考比例
除“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报考的岗位外,其它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和综合类。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
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自9月16日起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请考生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上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或配偶页)、结婚证(外地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为芦台开发区户籍的考生,户口本上要体现从芦台迁出的记录,多次迁移的需要进一步核实;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0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可先提供《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自2020年9月23日起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面试通知单。
2.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
3.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面试。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
由区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核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核和公示期间自愿放弃,导致该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递补顺序同上。进入本岗位的人员同时不符合条件或放弃的,则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在选岗时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工作岗位,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审批,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最低服务年限
教育类、综合类岗位被聘用人员在芦台经济开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医学类岗位被聘用人员在芦台经济开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芦台经济开发区,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9388305,6938827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监督举报电话:022-6938828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附件:
1.《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