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同一招聘职位考试成绩出现末尾并列的,另作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并与“县人才引进办”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聘用意向性协议书》,考生需自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书》。
签约时间:2020年9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人才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人才引进办”统一组织引进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应届毕业生考核侧重于查阅档案、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的考察;对往届高校毕业生除采取查阅档案外、还需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实地综合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学历的。
5.考察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应届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6.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的。
7.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0年不能毕业的。
8.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十、聘用审批
所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应往届毕业生在2020年9月18日前将学籍档案、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交“县人才引进办”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一、引进纪律
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一)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按我县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执行。
(二)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服务期限内一律不得调动。
(三)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的,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
政策外,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0856-6222579(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附件:
附件1:印江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印江自治县2020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报名表.xls
印江自治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31日